内部制度

合肥市红十字会备灾库物资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19-11-18 10:16 来源:合肥市红十字会 浏览次数:

一、按照科学规范的原则,所有库房均需统一编号,由专人负责维护管理。

二、库房人员须严格遵守库房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,做好库房设备和物资的维护检查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并组织维修。

三、库房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,确保安全无隐患,严禁将易燃、易爆、腐蚀性等危险物资以及私人物品带入库房。

四、严格执行出入库房管理登记制度,非库房人员不得擅自入内,进入库房所有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。外单位人员因公确需进入者,须经领导批准,并派库房人员带领方可进入。

五、严格管理库房内设施和物资,库内一切物资、设备、工具应详细登记、妥善保管,未经领导批准,不得随意拆除、移动或毁坏,发现异常情况,需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。

六、库房内严禁使用电暖器和电热水壶等功率较大的电器设备,防止电路过热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。

七、库房内消防设备和器材须定期进行维护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,确保消防器械能有效使用。

八、经常检查物品库存情况,定期维护保养或翻晒,做到物资“七无”(无过期、无霉烂、无老化、无锈蚀、无伤残、无虫蛀鼠伤、无破损包装)。

九、坚持物资分类集中储存的原则,对相互影响质量的物资必须分库储存。

十、库存物品应分类定位、整齐存放,按订货合同、品名、规格、资金来源填写并制定垛卡,合理确定堆位、堆距,做到类别分明、批次清楚。

十一、物资入库后,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,确保物资清洁、包装完整,确保库房无渗漏、门窗严密完好、启闭灵活,如保管期间出现质量问题,需及时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领导。

十二、严格执行出入库查验管理制度,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、垛卡等各类账本,做到账目清楚、账目明确,账物相符,日清日结无差错,定期进行盘点。

十三、库房人员下班离开前,应检查仓库门窗、电源、水源是否关闭,必须做到人走关机、人走关灯、人走断电、人走关窗、锁门。